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仁爱 #158

158.这一点作为一

VII.凡仰望主,并避恶如罪的人,若诚实、公正、忠诚地做自己职务或职业的工作,都会成为一种仁爱的形式

158.这一点作为一个结果从前一条法则可以推知,即:一个人出生是为了他可以成为仁爱;他不可能成为仁爱,除非他持续不断地出于情感和快乐行功用之良善。因此,当一个人出于情感及其快乐诚实、公正、忠诚地做属于自己职务或职业的工作时,他就不断处于不仅对社区或公众,还对个人和普通公民的功用之良善。但他无法做到这一点,除非他仰望主,并避恶如罪;因为如前所示,仰望主并避恶如罪是仁爱的第一件事(8节);仁爱的第二件事就是行善。此外,他所行的良善是功用之良善;他每天都在行这良善,没有行的时候,就想着行它。有一种内层情感从内心深处保留并渴望它。正因如此,他从早到晚,年复一年,从幼年时期直到生命结束一直处于功用之良善。否则,他无法成为一种(仁爱的)形式,也就是一个仁爱的容器。

仁爱 #2

2.(1)任何人不避

2.(1)任何人不避开邪恶,因为它们是罪到何等程度,就留在它们里面到何等程度。人生在各种邪恶中。他的意愿,也就是他的自我,无非是邪恶。因此,除非一个人被改造和重生,否则他不仅仍然是他与生俱来的样子,甚至还变得更糟糕,因为他在经遗传所获得的邪恶上又添加了他自己的实际邪恶。一个人若不避开如罪的邪恶,就仍是原样。避开如罪的邪恶就是避开如魔鬼和地狱般、因而致命的邪恶,因为它们包含永恒的诅咒在里面。一个人若如此看待它们,就会相信有一个地狱,有一个天堂;还相信如果他还貌似凭自己努力移除邪恶,那么主就会移除它们。不过,关于这个主题,可参看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》一书(108-113节)。对此,我补充以下内容:一切邪恶天生都是令人快乐的,因为人就生在自我之爱中,这爱以属于人自我的一切事物,因而以他所意愿和思想的事物为快乐。除非生来就根深蒂固的这些快乐被征服,否则每个人都会留在其中,直到死亡;并且它们不会被征服,除非它们被视为杀人的甜蜜毒药,或表面美丽、里面却有毒的鲜花,也就是说,除非邪恶的快乐被视为致命的,直到最终它们变得不让人快乐。

仁爱 #8

8.(5)因此,仁爱

8.(5)因此,仁爱的第一件事就是仰望主,并避开邪恶,因为它们是罪。 一个人为了邻舍,或为了真理和良善,因而为了符合圣言的理由,或为了宗教信仰,因而为了神,因此出于一种属灵的爱或情感所行的一切良善都被称为仁之良善,或善行。这良善越来源于人,就越不是良善,越通过人来源于主,就越是良善。主主要通过其他人向每个人行善,但却是以这种方式来行的:一个人几乎不知道别的,只知道这善来自他自己。因此,主经常驱使恶人去向其他人行善,但恶人是出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一种情感去行的。事实上,这善是主的,或来自主;只是这个人不会因此得到赏赐。但一个人若不出于一种纯属世的爱或情感,而是出于一种属灵的爱或情感去行善,就会得到赏赐。他的赏赐就是这爱和情感的天堂快乐,因为这快乐会持续到永恒;并且这快乐与他不从自己行善,也就是他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主,不将功德置于其中的程度成正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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